新婚夜 我和年邁公公行房
知他爸爸聽誰說的,說我倆屬相不合,所以兩個人不能在結婚那天洞房,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結婚當晚,找人和我發生關系,以除去晦氣。就這樣,他勸通了他爸爸,訂在2012年12月的一天,但是結婚那晚的事情也可想而知了。
沒過幾天,他爸就叫電話來說日子看錯了,要改到5月30日,我就去跟我爸商量,但是我爸了他忙了好幾天,請柬派得差不多了,親戚朋友基本上都通知到了,酒席也訂好了,可不可以不要改。但是他爸就死都不干,非要我們改日子,我爸就覺得他們家太霸道了,就不愿意遷就。于是我就和男朋友一起去勸他爸爸,說我們5月30日去領證,領證才算真正的結婚嘛,擺酒還是6月2日擺,勸了他爸好久,終于答應了讓我們5月30日先領證,但是有個條件就是要5月30日回貴州領證,并且要祭祖。
我真的不是不愿意去,但是想想,5月30日去貴州領證祭祀,31日出發去重慶,6月1日才到重慶,6月2日重慶的婚禮,你就不留一點時間給我們回去準備一下嗎,雖然我爸爸會為我們準備很多事,但是這畢竟是我們的婚禮,很多事要我們自己去處理吧。于是我接受不了,我們繼續去勸他爸爸,又經過好幾天的磨合,他爸終于答應讓5月30日去重慶領證,他們兩老在貴州幫忙祭祖,然后再趕到重慶來參加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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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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