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家暴引發(fā)的命案
幾天以后,他以為妻子的氣已經消了,便回到了家中,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鄭秀美還在斤斤計較著這件事情。陳江強一到家里,鄭秀美便對他還是拳腳相加,并對陳江強罵道:“你還敢打我?還敢出走?今天,你必須給我跪下,向我承認錯誤,否則,看我如何收拾你!”鄭秀美說此話時,一臉兇巴巴的樣子,嚇得陳江強大氣不敢出,最后,他不得不下跪承認錯誤。
從那以后,陳江強在妻子面前更加“渺小”。只要在家,他每天都親自為老婆端洗臉水、洗腳水,把開水杯遞到老婆的手中。
2000年初,陳江強被調到了城里另一金融部門,并擔任副主任。同年,鄭秀美在丈夫的努力下,被調到縣城某中心小學教書。隨著家庭經濟的逐步改善,2001年,陳江強和妻子鄭秀美商議在縣城購了一套住房。2003年11月,陳江強再次升職,擔任信貸部主管。
陳江強本來以為隨著家境的變化妻子會對他好起來,但妻子依舊如故,他照樣厄運難逃。陳江強曾幾度提出過離婚,但鄭秀美每次都威脅說:“你敢離婚,老子就把你全家一起殺了。”深知妻子脾氣的陳江強因此打消了這一念頭。
嚴防守另類制裁
管住了陳江強的人,鄭秀美還不甘心。在鄭秀美看來,只有同時對丈夫采取經濟封鎖,才可以避免丈夫起異心,才會對自己百依百順。于是她在經濟上對丈夫也采取了非常手段。
2003年5月1日,鄭秀美命令丈夫陳江強必須將工資和獎金等悉數交給自己。為防止丈夫反悔,她要求丈夫寫下了承諾書。
陳江強在承諾書中這樣寫道:“我自愿承諾,家里的所有存款、現金、房產及其他一切財產所有權歸妻子鄭秀美所有。每月5日前將1200元工資交出,差旅費、季度獎金、年終獎、全年掛鉤獎、節(jié)日加班費等必須按時全部交給鄭秀美,歸鄭秀美所有。如果生意虧本(陳江強有時合伙與人做點生意)和其他一切問題,由我個人承擔,與妻子無任何關系。如果我的收入和生意上的獎金未交給鄭秀美,一經發(fā)現,按少交金額的10倍懲罰我。
罰金交給鄭秀美,歸鄭秀美所有。如果我要與鄭秀美離婚,家里所有存款、現金、房產及其他一切財產歸鄭秀美所有。如果我本人有債務,由我個人承擔,與妻子鄭秀美無任何關系。承諾人陳江強,于2003年5月1日。”
從寫下承諾書的那天起,陳江強信守諾言,將自己所有收入交給妻子鄭秀美。有時需要錢用,他只好找朋友借或者向妻子借。在采訪中,筆者看到,陳江強因為做生意或日常生活急需,先后5次向妻子寫借條借錢,借款總額15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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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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