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愛上了公公
都說“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歡”,可在江蘇建湖縣一個家庭里,丈母娘卻將“喜歡”延伸了下去,對象變成了親家公。3日,建湖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為丈母娘和親家公搞私情而造成小兩口離婚案件.
建湖縣法院審理認為,由于小張和小陳并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故小張要求返還彩禮的要求應予以支持。但鑒于兩人已舉行結婚儀式共同生活并已生育小孩,所以酌情支持小陳返還小張禮金8萬元,非婚生小男孩由小張撫養,小陳每月給付生活費300元,其余費用憑正式票據由小陳負擔一半。
筆者認為:在這起因“丈母娘愛上親公家”的鬧劇中,只要任有一家處理好自家的“情感糾紛與家庭矛盾”,便不會形成三家離婚的“連鎖反應”的結果。究竟真正的罪魁禍首是誰?
如今農村離婚率的逐年攀升,反映出了社會發展與時代進步給個人生活帶來更多的選擇機會與自由空間的同時,也帶來了各種際矛盾與情感風險。
“沒有任何一種力量比婚姻家庭的解體造成的悲苦更嚴重,它使孩子受到傷害,單身母親的生活陷入困境,給社會底層承受力最差的人們帶來巨大災難”。
形形色色的婚外情,讓人們對待婚姻的態度越來越“隨便”。其實婚姻最應當是相互扶持、相互拯救、同船共渡,更需要理解與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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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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