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墮過6次胎后他爸爸想娶我
有一種愛情跟婚姻挨得很近,倆人的感情不比夫妻的差,只是他們之間少了一紙結婚證書。誒,就這樣“紙”葬送了我們愛情,沒有它感情得不到維護,吃虧了也得不到討公道的機會。
第六次是2010年9月初,我剛參加工作,那時候我們要面臨分居的情況,因為我在縣高中找了一份工作,那時候家里催我們把結婚證領了。
男友答應了我,我們計劃2011年元旦去領證,所以我們又過上夫妻生活。不幸又懷孕了,這一次我死活不愿意墮胎,我想留住孩子,但是歸貴哭著說暫時沒有條件。我當時就不理解了,因為有房子,我自己也有工作,肯定不至于讓孩子生下來就沒飯吃。
我沒有聽男友的,但男友給了設下了圈套,讓我乖乖地按他的意思去做。這是第六次墮胎了。我已經對這種事恐懼了,但沒有辦法。我對男友仍然存有一絲希望,希望他能夠像個男人一樣對我負責。
失望的是,他不是男人,為了逃避責任,竟然讓我住到了他單身爸爸那里。叔叔對我很照顧,就像對待自己的親閨女一樣。每天一大早起來給我做早點,上午我還沒下班,他就催我回家吃飯。而男友卻悄悄跑到男方打工了,我聯系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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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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