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節約集約用地新政 保障重大項目建設
5月24日,大眾日報·新銳大眾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網站獲悉,為推進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海洋強省等重大戰略實施,保障重大項目建設,山東于近日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節約集約用地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的意見》,明確新增用地指標使用方向,實施精準供地,盤活挖潛存量,簡政放權提高效率。
《意見》指出,國家下達的新增用地計劃指標將重點用于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和新舊動能轉換等重點建設項目,支持扶貧、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公益性養老等民生項目,向特色小鎮、農業“新六產”等鄉村振興項目傾斜。省級統籌的補充耕地指標,優先支持國家和省級確定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為確保有限新增用地指標的充分利用,《意見》明確對新增用地計劃指標進行精準化、項目化配置。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項目儲備庫,由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招商等部門對擬用地項目的產業政策、投資計劃、資金落實、環境影響、規劃符合性、用地標準等內容進行聯合審查,確保新建項目的質量。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招商責任追究和項目達產優惠政策兌現機制,確保擬用地項目按時開工建設,提高項目供地率。
同時,要嚴格實施精準供地,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規定,擬出讓土地應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須的基本條件,未達到凈地出讓條件的一律不得辦理出讓手續,對基礎設施配套不到位的建設用地減緩供應。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鼓勵推行“標準地”供地方式,各市、縣(市、區)政府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提出單位能耗和排放標準、投資強度、畝均稅收以及規劃、人防、消防、配套設施等建設條件,一次性公示、納入土地出讓條件。
此外,對未納入土地利用規劃的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鄉村振興等項目用地,在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現行城鄉規劃做好銜接的基礎上,允許調整修改一次土地利用規劃。
在積極推進計劃精準配置、精準供地的同時,盤活挖潛存量減少閑置低效用地是山東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又一重要舉措。《意見》明確,將通過建立和實施督查、通報和激勵制度加快閑置和批而未供土地處置進度,對全面完成處置任務的市進行獎勵。
同時,通過推進“畝產效益”評價改革,以縣(市、區)為主體,建立以單位用地稅收、單位能耗銷售收入、單位污染物排放銷售收入、全員勞動生產率等指標為主的企業評價體系,對企業進行綜合評價、科學分檔歸類并實行動態管理,實施差別化價格、用地、用能、排放、信貸等政策,嚴格獎懲機制,推動資源要素向高產區域、高端產業、優質企業集聚,倒逼低端低質低效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方式改革,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重建、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差額。實現新舊功能轉換,同時推動企業產業“提檔升級”,增加“畝均稅收”。
值得關注的是,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意見》提出將41個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和9個經濟發達縣(市)的省級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權,以及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拆舊安置方案審批權委托給所屬市政府行使,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審查事項相應委托市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審批權下放將大大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也為項目落地爭取了更多時間。”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處長郝春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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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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