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人性的污點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眾和學者近年來最為關注的問題。甚至有人認為,由于家庭暴力過于普遍,它已經成為常態而非例外反常現象了。 盡管有法律保護婦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訴,除非打成重傷或出現致死人命的情況。許多受虐婦女因此喪失了起訴的勇氣,不得不繼續維持暴力的婚姻關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極端,主張只有用暴力和謀殺的手段才能結束這種關系。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在1994年主辦的一次婚姻質量調查表明,不論程度頻率如何,丈夫打過妻子的占21.3%;妻子打過丈夫的占15.5%。中國目前正在展開關于家庭暴力對策的討論,從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確認這一針對婦女的暴力罪行,并找到制止此類行為的對策。 調查中發現不少家庭暴力現象,其中不僅有丈夫打妻子,還有針對子女的家庭暴力,以及自訴的婚內強奸。 一位離婚女性說:“他提出離婚,我不同意,他就打我。他特別狡猾,打得我很疼,又不到醫院可以開出傷害證明的程度。后來我被打得實在熬不住,只好答應離婚。” 一位被丈夫打過多次的知識女性這樣說:“他打我,我沒因他打我而恨他。 他是個很弱的人,沒處發泄怨氣,我就成了他發泄的對象,但我不怨他。他在別人面前總說我是多好的妻子,我問他,你告訴過別人你打過我嗎?“一次我們交談時,她臉上被打的腫塊還沒褪去,清晰可見,她說:”他打我,我就不理他,一句話也不說,讓他打。“ “有一陣他常常為一點小事大發脾氣,還打過我一次。他有暴力傾向。” 一位經常挨丈夫打的女性和自己的好朋友商量離婚的可能性:“我問過許多好朋友,他們都勸我不要離,說離了婚帶個孩子很難。我心太軟,真正要離開他,又怕他傷心。他打了我也是這樣,他一道歉我就原諒他了,無論吵得多厲害我都不記仇。” 家庭暴力中除了丈夫對妻子施暴,還有對子女的暴力:“我們兒子16歲的時候,他為一件小事打孩子。他打了兒子一耳光,就那么寸,耳膜穿孔。從那以后,兒子瞧不起他爸爸,可又特別懼怕他爸爸,不知怎么才能躲開他,又躲不開他。 我覺得夾在他們倆中間特別為難。“ 有的女性認為自己的性生活應當屬于婚內強奸的范圍。一位女性這樣說:“結婚一年之后,我生了個孩子,因為帶小孩的事我們經常爭吵,感情越來越壞。 性生活也不行了。他每次都像強迫似的,我認為是婚內強奸。有幾年,他經常打我。他要干,我不干,他就打我,把我鼻子都打流血了。我不知道用什么能制住他,就不跟他同房。就為這個他打我,不是打著玩的,是真打,打完就強奸式地做那事。我感到很屈辱。這種情況持續了六年。單位里的人看出我挨了打,問他為什么打老婆,他說是因為我不會干家務活。那段時間我身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 這位女性認為她丈夫有點虐待狂,她說:“他力氣特別大,我看他有點虐待狂,可他不承認,他說,我又沒有在外面強奸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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