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基會:保護兒童應列入2015年后發展議程
保護兒童應列入2015年后發展議程
——訪聯合國兒基會兒童保護事務負責人比斯爾
新華網聯合國11月18日電(記者倪紅梅 斯蒂芬妮·帕克)“保護兒童就是保護他們免受暴力、虐待、剝削和忽視。什么時候這些事不再發生在孩子們身上,才能說他們的權利得到了保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兒童保護事務負責人蘇珊·比斯爾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保護兒童應列入2015年后可持續發展議程。
11月20日是聯合國設立的“國際兒童日”。這一天,也是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的紀念日。
比斯爾在紐約聯合國兒基會總部對記者說,十幾年來,2000年確立的千年發展目標的許多具體目標都取得了重要進展,但在保護兒童方面“并沒有取得這么大的進展”。她認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兒童保護并沒有提到議程上,沒有設定明確的具體目標。
2015年底將是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期限。現階段,聯合國正與各國政府、民間社會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在千年發展目標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推出宏偉的2015年后可持續發展議程。
“我們迫切希望在制定2015年后可持續發展議程時能夠明確提出兒童保護。”她說,做到這一點需要伙伴關系,需要從基層開始的積極參與,從家庭、社區到當地機構、地方政府,從各國政府到兒基會和其他國際組織。
比斯爾說,確立2015年后可持續發展議程時將更側重國家行動及動員國家資源。國家層面及更基層的行動對實現這些目標至關重要。“我們需要一個聯系更緊密的平臺,也需要一個有政治約束力的議程”。
《兒童權利公約》通過25年來,兒童保護有了一定進展,但童工、童婚、武裝沖突、針對兒童的暴力等危害兒童身心的情況仍大量存在。例如,在童工現象方面,雖然2012年全球5歲至17歲從事可能危害其身心、影響其教育的勞作人數比2000年減少了近三分之一,但據兒基會估計,目前全球仍有近1.5億名5歲至14歲的兒童是童工,約占該年齡段總人數的15%。
談到兒童生活中的暴力,比斯爾說,暴力問題并非兒童保護的全部工作,但這是一個引起共鳴的問題。不論國家的窮富和地理位置,兒童的日常生活中都存在某種形式的暴力,可能在學校、在網絡上,也可能在家中、在體育場上。
今年9月,兒基會曾發布《就藏在眼前:對暴力侵害兒童的數據分析》報告,指出58個國家中約17%的兒童受到嚴重體罰。全球30%的成人認為教養孩子必須體罰。報告指出,受侵害兒童未來更可能失業、陷入貧困、對他人施加暴力等。
比斯爾曾在兒基會工作多年。2009年,她被任命為兒基會兒童保護事務負責人。目前,兒基會在全球170多個國家開展兒童保護工作。
“孩子們需要的,是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沒有潛伏著危險。他們不用為了上學、上網、回家而害怕,能夠安全地生活、成長、玩耍、追求……”她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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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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