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解聘員工最多一年補31776元
用人單位裁員或某些情況下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須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印發通知,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布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127107元/年,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據此計算,本市經濟補償金最高標準為每月31776.75元。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印發的通知,為落實《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布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具體數據可在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網站查詢。2018年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27107元/年。
到底什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呢?記者了解到,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依法裁員等幾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這里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因此,根據市人力社保局近日發布的這則通知,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布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而按照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確定為127107元/年,就此計算出的北京月平均工資為10592.25元。所以,對于月工資超過北京月平均工資3倍即31776.75元的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標準將按31776.75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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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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