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珍:助力民企融入“一帶一
產業園區模式能夠有效降低民營企業海外投資和海外運營的風險,推動和加快民營企業“走出去”。
摘要: 產業園區模式能夠有效降低民營企業海外投資和海外運營的風險,推動和加快民營企業“走出去”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引發全球產業價值鏈與國際分工貿易格局的重大調整,近年資本、勞動力、原材料等要素成本的迅速上升更是倒逼我們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破不立”。過去三十多年我們通過不懈努力積累了強大的產業基礎,培育了一批優勢產業,是我們的寶貴財富,然而只有實現轉型升級才能使這筆財富保值與增值。產業轉型升級主要有兩種模式:“走出去”與“引進來”。“引進來”是我們過去更側重的模式,而在當前國內經濟面臨通縮和產能過剩的下行壓力之下,促進我國企業“走出去”已經成為社會的共識。
民營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面臨國內外市場變化、要素成本上升與國家經濟結構調整轉型三重壓力,亟需轉型升級,化解成本壓力、重獲競爭優勢、實現持續發展。因此,我國優質民營企業需要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通過優勢產能的出口與資源全球配置,助力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價值鏈,為國家經濟持續增長提供充足動力,服務國家戰略。
“一帶一”的內涵是,“新常態”下的中國以資本輸出的方式進入亞太和歐洲,構建貫穿歐亞的全方位開放新格局。“一帶一”將為民間資本開拓更寬廣的渠道“走出去”。“一帶一”,尤其是海上絲綢之,為民營企業創造了將產品傳統價值鏈延伸到海上絲綢之的大好機會。過去是“引進來”和出口,下“走出去”,用資本輸出的方式把中國民營企業價值鏈擴展到周邊國家和地區。
“一帶一”戰略的實施將提升沿線國家與地區在地理空間上的通達性,降低貿易投資以及人員往來、要素流動的壁壘,提高區域內市場交易活動的便利性。開放程度和通達便利性的增加將大大改善 “一帶一”沿線國家與地區的經營,降低民營企業的跨國投資經營風險,推動和加快民營企業“走出去”,有效利用境內境外兩種資源、開拓境內境外兩個市場,獲取更大的成長空間。
民營企業是建設“一帶一”的中堅力量。中央非常重視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建設。去年11月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上習總強調“一帶一”建設“鼓勵民企參與”,同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明確指出“一帶一”建設“歡迎民資參與”。在落實“一帶一”國家戰略、建設互連互通的重大基礎設施中,以央企與國企為核心的“國家隊”是間重大項目合作的主要承擔者,而民營企業則是市場領域的最佳參與者。
在“國家隊”承擔的重大項目的具體實施中,民營企業同樣也可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其中,而且一些行業領先的民營企業本身也具備承擔、組織實施重大項目的能力基礎設施建設之外,在貿易、投資、文化與人員交流方面,民企將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
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建設,在某些特定行業,可以淡化國家利益的性,獲得當地經濟部門更大的支持。“一帶一”所涉及的經濟體往往沒有體量龐大的國營機構,民營企業與當地的民間機構的合作,更有利于投資項目在當地落地和對接。我國優質民營企業經過開放30多年的磨練,擁有強大的活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完全有能力成為“一帶一”戰略規劃實施過程中的中堅力量,發揮機構和國有企業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隨著“一帶一”戰略的發布,很快將會有一系列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清單與配套政策出臺。然而我們在與各部委和民營企業的交流中發現, 目前“一帶一”戰略仍缺乏鼓勵民企參與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民營企業正處于實現國際化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期,國內大量的優秀民營企業也都有“走出去”的需求,但目前民營企業海外投資面臨扶持、風險控制、資金來源、項目規劃等諸多瓶頸,亟需具體的商業模式與政策引領民營企業海外投資。
單兵作戰風險大、成本高,為配合國家建設“一帶一”,也為化解產能過剩的壓力、實現轉型升級,民營企業有強烈的“走出去”需求,但目前“走出去”的風險與成本極高,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第一,平臺尚未建立,風險控制能力較差。由于海外投資運營經驗不足,民營企業“走出去”過程中意識欠缺,相應的支持平臺尚未建立,企業風險控制能力不佳。而且,我國企業權益受損后往往吃“啞巴虧”,一是對當地、法律法規、語言文化等不熟悉,不懂如何自身權益;二是由于發展中國家法制體系不完善,的人力成本、時間成本太大,企業往往不得不放棄。中國企業走出去失敗案例屢見不鮮,反映的是海外投資風險之大、之難。
第二,民營企業單兵作戰,投資經營成本較高。中國民營企業大多規模偏小,缺少海外投資經驗和應對國際投資風險的能力,面臨著制度、法律、文化隔閡和貿易、融資難等困難。調研發現企業很難單獨解決面臨的問題,如果企業能抱團出海,發揮規模效應與協同效應,共同與當地的關系、聘請國際律師與專家顧問,將大大降低成本與風險,增加海外投資的可行性。另外,“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也常常惡性競爭、互相壓價等問題,中國企業的國際形象和整體利益。因此,需要通過中民投這樣的大型投資機構引導,通過搭建平臺,組織民營企業抱團出海,引領民營企業積極穩妥世界。
第三,單個企業海外投資缺乏配套支持,發展受限。單個企業海外投資,往往只能嵌入國外產業鏈的單個環節,缺乏上下游配套,受限于人,容易出現發展瓶頸或者成本過高,難以獲得更多的附加值。因此,需要中民投這樣的投資機構引領全產業鏈抱團“走出去”,從而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增業競爭力、收獲最大化利潤。
第四,海外投資失敗,“走出去”信心不足。大量企業海外投資失敗的,導致民營企業對于海外投資和海外運營較為擔憂,“走出去”信心不足、動力不足。中國企業在礦產能源、基礎設施領域的海外投資失敗案例很多。據悉,數年前商務部統計中國企業在海外礦產能源、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失敗率是70%。前招商銀行董事長馬蔚華也曾表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失敗率高、收益低,2010年中國企業海外投資失敗率全球第一。
中國企業走出去主要面臨兩種風險:外源性風險和內源性風險。外源性風險包括風險、社會風險以及外部法律法規調整所帶來的風險。在海外投資運營大型基建項目的中國企業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外源性風險。內源性風險則主要是企業自身導致的風險,如企業在決策過程中缺乏詳細的調研,經營過程中財務達不到預期收益,人員安全、財產安全受到,以及企業對當地文化不了解,對當地的法律如勞工法、保不清楚,都會導致項目虧損或失敗。
創新走出去模式通過對新加坡、韓國、中國、中國等經濟體發展經驗的深入研究,我們發現整合產業鏈上下游發展的產業園區模式是新興經濟體發展的重要徑。
中民投成立之初,就確立了成為世界一流的跨境投資平臺、跨境融資平臺和跨境增值服務平臺的功能定位。在實踐中,中民投創新海外投資模式,打造產業園,根據當地產業結構與實際需求,引入全產業鏈,實現“抱團發展”,進行中長期投資開發,有效規避風險、降低成本、發揮規模效應,爭取我國與投資國的支持,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與股東利益最大化。
中國優勢民營企業以集群發展方式降低海外投資和海外運營風險,形成規模效應,推動和加快中國民營企業“走出去”;同時,企業發揮帶動作用,吸引上下游產業鏈轉移和關聯產業協同布局,形成鏈條式的產業轉移;滿足民營企業投資需求,推動產業園區所在地的經濟發展和就業增長,為當地上繳稅收和增加就業。
筆者認為,通過設立產業園區模式引領中國優勢的民營企業以集群方式“走出去”,不僅能夠滿足國家戰略需求,還能夠推動產業園區所在地的經濟發展和就業增長,并為當地帶來可觀的稅收收入。同時,產業園區模式能夠有效降低民營企業海外投資和海外運營的風險,推動和加快民營企業“走出去”。
隨著產業園區投資規模的擴大和效益的提升,產業園區也會給投資者帶來良好的投資回報。
一方面,產業園這一模式的創新與推廣是對國家“一帶一”戰略的積極響應,將促進我國與一帶一沿線國家的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和相通,有助于我國與沿線國家的全方面交流合作,形成利益共同體。
另一方面,這一模式將大大降低我國民營企業的海外投資風險與成本,提升我國企業海外投資的競爭力與價值鏈,最大化股東收益。而且,我國優勢民營企業抱團“走出去”有助于實現向海外輸出我國優勢產能、為國內產業轉型升級騰出空間,助力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升,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服務國家戰略需求。
目前,中民投推動的中民印尼產業園項目已經取得了抱團走出去的良好效果,已與24家國內龍頭的民營企業達成投資意向,初步預期投資規模將超過40億美元。 此后,中民頭計劃將印尼產業園建設的經驗模式復制到對泰國、哈薩克斯坦等國的投資經營中。在5至7年內建立5至7個中民產業園,實現產業園之間的上下游配合和規模效應。
配合國家“一帶一”戰略,中民投對沿線國家進行了多次調研考察,發現我國與這些經濟體互補性較強,適合在多領域進行合作投資,促進投資國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我國優勢產能輸出、助力產業轉型升級,達到共贏。中民投將分步在“一帶一”戰略區域進行整體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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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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