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華僑”200分就能上211?華僑生報考資格新規來了
原標題:“假華僑”考200分就能上211?華僑生報考資格新規來了今天,我們先來說說“假華僑考生”。
一直以來,有教育培訓機構打出這樣的廣告:200分能上“211”,400分能上“985”。
華僑生聯考培訓的子基本是:家長向培訓機構交幾十萬元,中介幫內地考生變身“華僑生”,有資格參加華僑生全國聯招,低分都能上好學校。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說的“聯考”,全稱是“中華人民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
華僑生聯考,始自1985年,由于面向海外,具有試題內容簡單、錄取分數低等特點,是國家為照顧港澳臺地區以及海外僑胞,加強內地(祖國)與港澳臺地區教育交流與合作,體現國家僑務政策而單獨設置的一種考試。
要成為華僑生,必須得先成為華僑。某些國家特別居留退休簽證、第二家園計劃快捷穩妥、費用低,是國內學生“變身”華僑生的“跳板”。
此間報道說,一華僑聯考培訓機構負責人稱,家長要想讓孩子參加華僑生聯考,要先通過辦理某國綠卡或某國第二家園計劃,孩子獲得華僑身份后,再去國外待兩年,通常是在國際高中就讀,并進行18至20個月以上的專項聯考課程培訓,然后“出口轉內銷”,等坐到華僑生聯考考場時,“土著”就變成了“華僑生”。
十多年前,就有一些中介機構采取不正當手段,為國內學生辦理華僑身份參加聯招考試,2005年尤為嚴重。當時對華僑生還沒有居住兩年等條件,華僑生數量“不正常增長”迅速。
2006年教育部等四部委出臺新政,華僑生不僅要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最近4年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有效清除了很多“假華僑生”,使得當年的華僑生全國聯招報名出現斷崖式下跌。
但是,培訓機構很快找到了破解國外2年居住的門,造成華僑生數量又出現增長。
主要的變化是更加嚴格對華僑考生身份的界定。要求考生父母一方也應具備華僑身份!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注釋【1】)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地區考生,具有在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居民來往通行證》。
3.華僑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注【2】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注【4】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居留資格、5年內注【5】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注【7】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注【6】的,也可參加報名注【8】。
中國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1】須在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級中等學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非學歷教育經歷不符合報名條件。
【8】如考生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則不適用“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的條款。
教育部說,今年,教育部會同、、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對當前華僑港澳臺招生工作報名條件、資格審核、考錄程序、入學培養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出臺了《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以進一步規范招生錄取工作,切實廣大華僑和港澳臺考生的權益。
一是明確界定華僑身份。嚴格執行國務院僑辦有關,并由各地僑務部門審核,相關政策由國務院僑辦解釋。特別提醒一點,根據國務院僑辦《關于印發關于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的通知》,中國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二是在原只限定考生華僑身份的基礎上,增加要求考生父母一方也應具備華僑身份。
三是明確華僑考生在住在國居留最短時間要求。鑒于廣大華僑考生實際及近年來部分國家出臺低門檻投資移民情況,進一步明確要求“華僑考生本人,若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居留資格,須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
四是加強身份和高中學歷審核。華僑考生在現場報名確認時須向報名點至少提交3方面材料:一是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系的證書,二是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獲外國長期或永久的認證書或已取得住在國居留資格認證書,三是中華人民國護照。
特別提醒,對于具有華僑身份但實際一直在國內居住、學習或在住在國居留時間達不到《通知》要求的,不能參加聯合招生考試。但若符合國內高考報名條件的,可在國內參加高考。
二是強化對考生高中學歷的審核,針對考生所持不同類別高中學歷證明,明確相應的審核機制;
三是增加報名考生資格公示環節,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后,聯合招生辦在其網站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資格類別等信息。
四是明確“未經公示的華僑港澳臺學生或公示被舉報查實資格造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
Q:只有考生本人具有華僑身份,其父母雙方均不具備華僑身份(包括外籍或港澳臺人士),能否報考全國聯招?
A:不可以。華僑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具備華僑身份才可以報考全國聯招。
Q:華僑考生報名條件“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或“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中的“兩年”和“5年”如何認定?
Q:華僑考生“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或“在報名前5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如何計算?
A:以2019年參加全國聯招的華僑考生為例,報名前2年和5年分別指: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和2014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1個月按30天計算,18個月即540天,30個月即900天。
Q:考生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報名前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的時間可以按照報名前5年內不少于30個月計算嗎?
A:不可以。如考生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其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
2019年聯考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名時間,網址是:
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現場確認報名具體安排以各考區公告為準,2020年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3月25日)。
- 標簽:重慶性文化博覽會視頻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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