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將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直建)記者昨日從東莞市教育局獲悉,《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將于8月31日起施行。該《辦法》主要解決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起始年級的入學問題,讓他們能夠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以推動東莞市產業結構和人才結構的優化。
《辦法》所指的高端人才包括經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評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企業人才是指特定企業(機構)聘用的管理、技術兩類人才。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高端人才及設立的內資、外資企業(機構)的人才,其子女入學適用該《辦法》。
《辦法》明確,高端人才子女可依照有關政策規定,由市或園區、鎮(街)教育部門安排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至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高端人才包括這幾大類型:東莞市特色人才、東莞在站博士后、東莞青年領軍人才、入選東莞市培養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的人才、在莞就業或投資的香港和澳門戶籍高端人才。
東莞市特色人才和東莞在站博士后這兩類高端人才的子女,初中畢業可按本市戶籍學生待遇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十類企業人才的子女可由市或園區、鎮(街)教育部門按分配指標數安排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至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指標名額原則上只用于安排在本企業繳納社保滿1年(計算至當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企業(機構)高管和技術骨干子女入學。
這十類企業包括:主營業務收入首超50億元、100億元的大型骨干企業;經本市認定的招商引資重特大項目;上一年度財政效益貢獻在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上一年度財政效益貢獻在各園區、鎮(街)排名前30名的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10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和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省級以上名牌名標企業;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上市企業、上市后備企業(已向證監會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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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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