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IPO:產能利用率下滑仍募資擴產,安全生產許可證疑過期,涉環保、事故糾紛
來源|價值線研究院
作者|價值線研究員 金科
明日發審會將迎來一家“三進宮”企業。
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科技)曾于2015年11月30日首度沖擊IP0“折戟”。
2017年9月,在泰和科技二次上會前,因尚有相關事項需進一步落實,證監會決定取消創業板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2年之后,泰和科技第三次卷土重來,但價值線研究院研究發現,其依然存在不少瑕疵。
01
產能利用率連續下滑,募資被指圈錢
招股書顯示,泰和科技是一家集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規;幚硭巹⿲I生產商,公司自設立以來,主營業務一直為水處理藥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是國內少數大規模生產水處理藥劑的廠家之一,自主研發了水處理藥劑連續化制備工藝關鍵技術,改變了傳統的間歇式單釜操作生產方式。在聚合物生產中,通過水相有機合成技術,不使用有機溶劑,提升了產品收率及質量,降低了產品能耗,減少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實現產品的綠色合成。
公司產品有阻垢緩蝕劑、阻垢分散劑、殺菌滅藻劑、螯合劑、粘泥剝離劑、清洗預膜劑、除氧劑、反滲透阻垢劑、清洗劑、殺菌劑等,可以滿足多樣化水處理化學藥劑需求。公司主要產品包括HEDP、ATMP、1227、HPMA等。
價值線研究院在翻閱泰和科技的招股書時發現,自2015年起,公司的產能利用率出現下滑,僅2017年出現了小幅反彈。2016、2017年度公司產能利用率均不足70%,今年上半年產能利用率更僅有41.37%。
泰和科技表示,2017 年下半年以來,包括公司在內的水處理劑生產商紛紛布局未來客戶中遠期需求,增加產能。HEDP 市場短期內供給增加,在此情況下,公司作為大型水處理劑生產商之一,為了維護行業內良好的競爭態勢,保持了相對較高的產品售價,因此HEDP產、銷量均有所下降,產能利用率出現暫時性下降。
在產能利用率走低之際,泰和科技卻鐵了心用募集資金擴充產能。招股書顯示,泰和科技擬公開發行3000萬股,登陸深交所募資8.44億元,分別投向年產28萬噸水處理劑項目3.92億元、水處理劑系列產品項目3.15億元、研發中心建設項目5640.82萬元、補充流動資金項目8000萬元。
面對競爭對手產量加碼,公司產品自身提價,市場份額減少,公司該思考的是未來如何應對市場激烈的競爭,如何改變產能利用率下降的窘境,一味擴大產能,是否涉及圈錢?
而針對項目建成后的前景,泰和科技又畫了一張大餅。
招股書稱:本項目建設期計劃實施周期為30個月。本項目建設完成后各年的達產率分別為 23.68%、35.36%、50.68%、65.52%、76.26%、100%。本項目完全達產后,預計每年實現凈利潤 74,086.63 萬元。
招股書顯示,2017年其產能才實現了23.83萬噸,凈利潤為0.87億,年產28萬噸水處理劑項目等項目上馬后,如何讓凈利潤達到2017年的7倍多,招股書并未詳細說明。
02
安全生產許可證疑過期
2018年9月,泰和科技向證監會遞交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即將于兩個月后到期。
價值線研究院發現,在信用山東、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商信息網站上,查不到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情況。幾個不同的信息來源均顯示,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到2018年11月9日為止。
工商網站企查查顯示的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
工商網站天眼查顯示的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
價值線研究院又在互聯網上進行了進一步搜索,也沒有找到公司2018年11月9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的相關信息。
根據2017年修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繼續生產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提出延期申請,并提交延期申請書等申請文件、資料。
而相關文件顯示: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將采取1.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
從過往的IPO案例中,不乏因安全生產許可證被否的案例。比如去年1月IPO被否的騰遠鈷業,存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而從事生產、儲存和銷售氯化鈷和硫酸鈷產品的行為,以及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即進行項目建設的行為,證監會要求其說明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針對這一現象,價值線研究院希望,相關部門能及時對其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資質情況進行核查,避免企業帶病上市的情況出現。
03
屢涉環保、安全生產糾紛
早在2013年,就有居民曾舉報泰和科技污染水源。有網友在微博稱:“身為旅游大道的棗臺路邊有一個市中區政府的一個重點企業,山東泰和水處理有限公司,竟然排放化工廢水!惡臭無比!我們怎么辦?”從該網友貼出的圖片來看,相關河段河水被染成了乳白色。
微博網友舉報圖片
接到舉報后,棗莊市中區環保局與西王莊鄉先后2次到現場進行查看。經查,山東泰和水處理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沒有廢水外排,棗臺路路邊河道白水是由于受大雨天氣影響,企業廠區內地面殘留物被雨水沖刷一并排入廠外泄洪溝所致。責令企業新建應急池一處,做好雨污分流和前期雨水的收集;加強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的發生。
泰和科技還涉及因污染造成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招股書稱,自2015年末至今,果園經營人孫守德、姬祥娥不斷向信訪部門上訪,反映:受發行人老廠區(已于2015年底完全停止生產)排放污染物影響,其承包的蘋果園出現減產、絕產現象,要求公司賠償損失,歷次要求的賠償金額自400萬元至1110萬元不等。
泰和科技表示,當地鎮政府、區政府、環保局等部門對上述事件進行多次研究和溝通,并且2017年8月22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也將該信訪事項交由當地有關部門轉辦,相關部門建議信訪人由國家認可的權威機構進行檢測及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并主動提供司法援助,但均被孫守德、姬祥娥拒絕。
泰和科技于2018年6月8日提起訴訟,起訴孫守德控股的棗莊市市中區鑫源葡萄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相關方侵害發行人名譽權,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后經法院判決:被告鑫源合作社委托沒有資質的申金奎、孫景岱、楊列祥出具鑒定意見,卻未提交相關證據證明該鑒定意見得到有鑒定資質的權威部門確認。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停止侵權,并當面向泰和科技賠禮道歉,但駁回了泰和科技關于賠償等其他訴訟請求。
招股書還顯示,泰和科技報告期內曾發生安全事故。2015年1月13日,公司老廠區聚合物車間發生一起一般反應釜物理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 年11月9日,公司PBTCA車間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除一人受到輕微灼傷外,無其他人員傷亡。
2018 年 3 月 6 日,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駐市執法檢查組、棗莊市安監局會同棗莊市市中區安監局對泰和科技進行了安全檢查。經檢查,2018 年 3 月 27日,棗莊市市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出(市中)安監罰(2018)3013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因5臺四合一便攜式報警器未定期監測,維護、保養、監測未建立臺賬;受限空間作業票編號為0000515未落實二小時檢測一次的規定;動火作業票填寫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給予罰款4萬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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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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