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 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
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
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
推進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 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
為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緩解財政運行困難,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就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保持現有財力格局總體穩定。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穩定分稅制改革以來形成的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格局,鞏固增值稅“五五分享”等收入劃分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擔機制。按照深化增值稅改革、建立留抵退稅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稅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不變的基礎上,合理調整優化地方間的分擔辦法。
(三)穩步推進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適時調整完善地方稅稅制,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將部分條件成熟的中央稅種作為地方收入,增強地方應對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能力。
二、主要改革措施
(一)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26號)確定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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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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